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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淀:推进热泵建设,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
来源:地热加、北京市海淀区发改委     时间:2024-02-19 13:2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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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初,北京市海淀区发改委发布《北京市海淀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
《方案》要求,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,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。推进再生水源热泵、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结构建设,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。

《方案》强调,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,降低辖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。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、供热资源整合、热网系统重组等,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,优化热电联产热源布局。

《方案》提出,强化落实新建建筑能效标准要求,新建民用建筑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鼓励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。结合既有建筑智能供热升级、城市更新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,继续开展供热隐患排查治理、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。


北京市海淀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

节能增效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坚实基础,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,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,助力地区高质量发展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工作思路及目标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立足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,坚持节约优先方针,围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,锚定绿色发展和生态底线,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。到2025年,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.5%,能源利用效率保持全市先进水平,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,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绿色升级。

二、持续推动节能技术和节能机制创新

1.立足海淀区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功能定位,持续提升区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效能。引导推进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突破,推动低碳能源技术成果转化,加强低碳能源技术创新企业培育。(牵头单位: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)

2.加大政策引导力度,广泛征集创新型绿色技术和应用场景项目,争取纳入市级推荐目录和政策支持。加强市区两级节能支持政策联动,放大政策效应,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。组织开展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征集、评审工作,鼓励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,推广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,构建节能降耗新机制,提高节能管理能力。(牵头单位:区发展改革委)

3.落实《北京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办法》,发挥市场化机制服务推动节能降碳作用,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,引入节能服务公司对公共机构能源系统开展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,推进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利用。(牵头单位: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、区教委、区卫健委等公共机构主管部门)

三、加强建筑、交通、工业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

(一)建筑领域

4.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化发展。强化落实新建建筑能效标准要求,新建民用建筑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鼓励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。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,实施老旧建筑节能改造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引导企业参与改造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以及光伏、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,落实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。强化公共建筑能耗运行管理,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利用,加大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,根据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特点,分领域分阶段开展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工作。(牵头单位:区住房城乡建设委)

5.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,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,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,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,降低辖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。推进再生水源热泵、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结构建设,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。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、供热资源整合、热网系统重组等,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,优化热电联产热源布局。结合既有建筑智能供热升级、城市更新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,继续开展供热隐患排查治理、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。(牵头单位:区城市管理委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发展改革委)

(二)交通领域

6.加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。扎实推进慢行优先、公交优先、绿色优先,吸引公众更多使用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出行。持续完善轨道交通线网体系,加快推进地铁13号线建设,推动12号线建成通车。继续推进“错时共享”,挖潜新增停车位,规范共享单车管理。加大慢行系统建设和治理力度,稳步推进新改扩建道路安装交通科技设施工程,构建绿色安全智慧的交通出行体系。推进巡游出租、轻型物流配送、环卫等重点行业的新增和更新车辆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。(牵头单位:区城市管理委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商务局、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)

7.积极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。配合市级部门,推广使用LED等高能效光源设备,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范围,合理降低景观照明强度,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,提升道路照明亮化效果,降低运营和维修成本。(牵头单位:区城市管理委)

(三)工业和信息化领域

8.引导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。严格执行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(2022年版)》,严禁一般制造业和污染项目在海淀落地。充分利用国家、市、区相关政策,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资金、“揭榜挂帅”、应用场景验证等专项奖励,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技改升级,推进智能生产力提升,促进产业基础再造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升级,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,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。(牵头单位: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)

9.加强数据中心能耗管理。落实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工作要求,严把新建关口,进一步整合存量数据中心,强化存量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,推进氢能、液体冷却、可再生能源等应用。鼓励数据中心采用余热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。督促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项目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,实现实时准确电耗监测。落实北京市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若干规定的通知》,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。(牵头单位: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、区发展改革委)

四、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精细化管理

10.统筹管理全区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,督促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能报能备、清洁生产、能源审计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,落实各项节能措施。对纳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用能单位,督促开展月度能耗数据报送工作,强化动态管控。加强用能单位培训,提高节能管理能力。(牵头单位:区发展改革委)

五、进一步依法加强节能执法检查

11.按照分级管理原则,依法开展区级“双随机”专项节能监察工作,依托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,重点监察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情况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况、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、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等内容,跟踪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,落实各项节能措施。(牵头单位:区发展改革委)

12.督促落实公共建筑节能要求。围绕商务楼宇、购物中心、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,督促落实冬夏室内温度控制情况。(牵头单位:区发展改革委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)

13.依法开展能源计量领域监督检查。加强热量表、燃气表、电能表等冬季供暖、夏季制冷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。(牵头单位:区市场监管局)

14.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,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本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(牵头单位:区发展改革委、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)

六、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率作用

15.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垂范,带头采取更严格、更精细化的节能管理措施。带头落实《党政机关能源消耗定额》《高等学校能源消耗定额》《中学能源消耗定额》《小学能源消耗定额》《博物馆与科技馆能源消耗定额》《体育场馆能源消耗定额》等地方标准,减少能源消耗。积极开展公共机构、国有企事业单位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,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。带头加强办公建筑外观照明管理,严格执行《北京市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外观照明强化节能导则(试行)》,合理降低景观照明强度,压缩开启时间。(牵头单位: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、区教委、区国资委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发展改革委等)

16.严格落实《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范》,做好宣传教育、专题培训、检查督导等。优化不同区域照明方案,充分利用自然光。会议结束及下班时随手关灯,杜绝“长明灯”。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相关标准规范,地下车库原则上不供暖、不制冷。下班前关闭电脑等设备电源,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显示屏和会控设备。(牵头单位: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、区教委、区国资委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发展改革委等)

七、大力倡导节能全民行动

17.组织筹划节能宣传周、低碳日、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,普及生活节能知识,提高市民节能意识,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。鼓励市民家庭使用高能效燃气灶具、灯具和家用电器,推进建筑电气化。鼓励市民积极参与“MaaS出行 绿动全城”等碳普惠行动和“绿色出行‘码’上有礼”等公益活动,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。鼓励商家开展节能家电产品促消费活动,促进市民绿色节能消费。(牵头单位:区委宣传部(文明办)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商务局、区发展改革委、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城市管理委)

八、强化节能工作统筹协调

18.围绕绿色发展转型,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全区节能领域重点工作,动态分析能耗主要指标进展情况,安排部署重点任务,推进区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行业管理责任,持续加强节能管理,提高能效水平,推动本领域绿色发展。(牵头单位:区发展改革委、各行业主管部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