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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支持热泵技术推广应用
来源:地热加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成都市财政局     时间:2024-01-10 13:35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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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要求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,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,加快智能电网建设,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,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。同时对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、重大用能设备电能替代改造等给予财政奖励。

《实施细则》提出,对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,按照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,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,按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或生产线评估价值的20%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,支持热泵技术、蓄冷技术、绿色节能技术示范推广,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。


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对新建或改建分布式光伏项目,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企业0.3元/瓦补贴,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,同一企业最高300万元。对符合规定手续且建成验收合格分布式光伏项目,投产并入电网满1年后,按实际发电量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.05元/千瓦时补贴,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,同一企业最高1000万元。
《实施细则》明确,支持大型燃煤电厂应用节能减排技术、先进发电技术、系统优化技术实施提效降耗改造, 提升利用效率、调峰灵活性,降低煤炭消耗总量和单耗水平;支持中小型燃煤电厂“煤改气”,统筹推进燃机调峰电厂建设;对上述重点项目按投入资金或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。有序推进燃气锅炉的电锅炉替代,按照改造成本的50%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,并享受电价优惠。支持工业窑炉、燃气空调等重大用能设备电能替代改造,按改造成本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。
《实施细则》明确了支持标准、申报条件、申报资料等相关事宜,并公布了相关责任部门、责任处室咨询电话。《实施细则》自2023年12月29日起生效,有效期2年。